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22-09-14  袁媛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我校《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2〕99号)文件精神,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继忠

组员:王丽华 徐坚  韦淑珍 周林兴 盛小平  黄洋

2.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丁华东

组员:王丽华 韦淑珍 张衍 王毅  郑晓蕖  金银银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我院推免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坚持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5.拟选择报考专业需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下的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三、名额分配

根据《上海大学2023年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我院共获得8个推免名额,可推荐10人;其中档案学专业推免名额4个,可推荐5人;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推免名额4个,可推荐5人。

四、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不低于3.10。同时应完成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的所有学科基础课的修读,且无不及格学科基础课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学科基础课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院(部、系)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五、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

1. 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

第二类:志愿服务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

第四类:科研成果

第五类:竞赛成果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

第四类项目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第五类项目是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学术专长的认定。由学院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

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如有需要可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3.遴选指标的权重设定

(1)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

(2)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权重30%

第二类:志愿服务权重5%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权重5%

第四类:科研成果权重35%

第五类:竞赛成果权重20%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权重5%

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加分细则具体见文后附件)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各类加分不得超过本类权重最高分。

4. 总分计算

总分=成绩大表平均绩点* 0.75+(相关项目指标总分/100)*4*0.25

相关项目指标总分=入伍服兵役项*0.3+志愿服务项*0.05+国际组织实习项*0.05+科研成果项*0.35+竞赛成果项*0.2+体育竞赛成果项*0.05

推免工作具体安排

9月12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布学校推免办法以及名额分配办法;

9月12-15日下午4点前,各单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报教务部备案,并组织学生报名并填报《2023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9月19日下午16点前,各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包括各项加分及结果,不晚于9月18日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报告”,报告本单位推免工作开展情况,并附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应及时将拟推荐学生信息报送学生所属学院(部、系),经学院(部、系)审定同意后由校团委统一报送教务部。

9月24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

七、注意事项

1.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按照学校的推免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对相关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和其他推免工作程序及实施细则等向本院全体学生予以公示,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2.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签署《上海大学推荐2023年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人员承诺书》。

3.在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导师、辅导员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表,由辅导员汇总后送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4.学生对推免办法有不明白的情况,可向推免工作小组提出;如有异议,学生可以在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于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争议双方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5.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6.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7.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中“入伍服兵役”类加分细则由武装部制定;“志愿服务”类加分细则由团委制定;“国际组织实习”由招毕办和国际部审核认定;“体育竞赛成果”类加分细则由体育学院制定。

8.学院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9.学生申报推免时需谨慎考虑,未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承诺,属于失信行为,将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10.未尽事宜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附件: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

  1.入伍服兵役

  以武装部制定的《关于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为指导。

(1)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80分;

(2)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5分,得85分;

(3)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10分,得90分;

(4)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加20分,得100分;

(5)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

(6)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

2.志愿服务

 以《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认定指导意见》为指导,以志愿汇平台记录为准。

(1)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0分;累计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0分;

(2)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5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5分。若有多项荣誉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

(3)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4)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至2022年9月12日18时;

(5)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3.国际组织实习

(1)学生提交实习证明材料,通过国际部认定,得100分;

(2)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4.科研成果

(1)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C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0分;

(2)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80分;

(3)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其他公开学术刊物正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分;

(4)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公开学术刊物增刊(专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分;

(5)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入选上海大学本科生学术论坛论文及获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10分;

(6)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主持人80分,参加人10分;市级主持人50分,参加人8分;校级主持人20分,参加人5分。推免工作前已经申请终止的项目不加分;对于推免工作前尚未完成的项目,申请人需签订项目完成承诺书;

(7)学术论文以见刊(含网络首发)为准;学术论文是否加分视发文内容与发文期刊质量,由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决定。

      5.竞赛成果

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1)互联网+或挑战杯: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

(2)全国其他各类竞赛:一等奖8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60分;

(3)入选教育部教指委创新型优秀科技作品,主持人80分,参加人20分。

6.体育竞赛成果

以体育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为指导。

(1)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加100分;

(2)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4-6名加85分;

(3)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7-8名加70分;

(4)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加100分;

(5)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加100分、7-8名加85分;

(6)学生需提交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7)成绩认定时间截止2022年9月12日12时止。

7.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8.如有总分同分情况,以学生成绩大表平均绩点为准。

      9.如有异议,需实名向推免工作小组反映情况。

     10.其他相关事项由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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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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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我校《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2〕99号)文件精神,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继忠

组员:王丽华 徐坚  韦淑珍 周林兴 盛小平  黄洋

2.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丁华东

组员:王丽华 韦淑珍 张衍 王毅  郑晓蕖  金银银

二、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我院推免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坚持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5.拟选择报考专业需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下的图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三、名额分配

根据《上海大学2023年本科毕业生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我院共获得8个推免名额,可推荐10人;其中档案学专业推免名额4个,可推荐5人;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推免名额4个,可推荐5人。

四、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不低于3.10。同时应完成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的所有学科基础课的修读,且无不及格学科基础课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学科基础课课程)。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院(部、系)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五、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

1. 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1-2022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

(2)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

第二类:志愿服务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

第四类:科研成果

第五类:竞赛成果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

第四类项目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第五类项目是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学术专长的认定。由学院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

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如有需要可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3.遴选指标的权重设定

(1)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

(2)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权重30%

第二类:志愿服务权重5%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权重5%

第四类:科研成果权重35%

第五类:竞赛成果权重20%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权重5%

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加分细则具体见文后附件)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各类加分不得超过本类权重最高分。

4. 总分计算

总分=成绩大表平均绩点* 0.75+(相关项目指标总分/100)*4*0.25

相关项目指标总分=入伍服兵役项*0.3+志愿服务项*0.05+国际组织实习项*0.05+科研成果项*0.35+竞赛成果项*0.2+体育竞赛成果项*0.05

推免工作具体安排

9月12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布学校推免办法以及名额分配办法;

9月12-15日下午4点前,各单位制定并公布本单位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报教务部备案,并组织学生报名并填报《2023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9月19日下午16点前,各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单位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包括各项加分及结果,不晚于9月18日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荐2023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报告”,报告本单位推免工作开展情况,并附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应及时将拟推荐学生信息报送学生所属学院(部、系),经学院(部、系)审定同意后由校团委统一报送教务部。

9月24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

七、注意事项

1.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按照学校的推免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对相关选拔标准、选拔程序和其他推免工作程序及实施细则等向本院全体学生予以公示,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2.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签署《上海大学推荐2023年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人员承诺书》。

3.在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导师、辅导员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表,由辅导员汇总后送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4.学生对推免办法有不明白的情况,可向推免工作小组提出;如有异议,学生可以在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实名反映,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于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争议双方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5.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6.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7.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中“入伍服兵役”类加分细则由武装部制定;“志愿服务”类加分细则由团委制定;“国际组织实习”由招毕办和国际部审核认定;“体育竞赛成果”类加分细则由体育学院制定。

8.学院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9.学生申报推免时需谨慎考虑,未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承诺,属于失信行为,将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10.未尽事宜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附件: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评分细则

  1.入伍服兵役

  以武装部制定的《关于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伍服兵役”相关条款的说明》为指导。

(1)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80分;

(2)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5分,得85分;

(3)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10分,得90分;

(4)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加20分,得100分;

(5)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

(6)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材料原件供核验。

2.志愿服务

 以《上海大学2023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志愿服务认定指导意见》为指导,以志愿汇平台记录为准。

(1)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0分;累计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0分;

(2)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5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5分。若有多项荣誉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

(3)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4)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至2022年9月12日18时;

(5)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3.国际组织实习

(1)学生提交实习证明材料,通过国际部认定,得100分;

(2)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4.科研成果

(1)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C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0分;

(2)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80分;

(3)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其他公开学术刊物正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分;

(4)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在公开学术刊物增刊(专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0分;

(5)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入选上海大学本科生学术论坛论文及获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10分;

(6)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国家级主持人80分,参加人10分;市级主持人50分,参加人8分;校级主持人20分,参加人5分。推免工作前已经申请终止的项目不加分;对于推免工作前尚未完成的项目,申请人需签订项目完成承诺书;

(7)学术论文以见刊(含网络首发)为准;学术论文是否加分视发文内容与发文期刊质量,由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审核决定。

      5.竞赛成果

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1)互联网+或挑战杯:一等奖100分;二等奖90分;三等奖80分;

(2)全国其他各类竞赛:一等奖80分;二等奖70分;三等奖60分;

(3)入选教育部教指委创新型优秀科技作品,主持人80分,参加人20分。

6.体育竞赛成果

以体育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为指导。

(1)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加100分;

(2)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4-6名加85分;

(3)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7-8名加70分;

(4)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加100分;

(5)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加100分、7-8名加85分;

(6)学生需提交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7)成绩认定时间截止2022年9月12日12时止。

7.同一类别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8.如有总分同分情况,以学生成绩大表平均绩点为准。

      9.如有异议,需实名向推免工作小组反映情况。

     10.其他相关事项由推免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2022年9月14日


上一条: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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